钉十字架

亦见各各他;十字架;赎罪;耶稣基督

新约时代罗马人执行死刑常用的一种方式,其方法是将人的手脚绑或钉在十字架上使其死亡。通常只有在对奴隶和最低贱的犯人时才会采用此刑罚。受刑人在被钉十字架前,通常会遭受鞭打(可15:15)。通常由受刑人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到刑场去(约19:16-17)。他的衣服通常会被行刑的士兵取走(太27:35)。十字架钉入地里,使犯人的脚与地面的距离只有一至二呎高。士兵须看守十字架,直至犯人死亡为止,这过程有时须历时三日之久(约19:31-37)。

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,是由于有一群不信者因耶稣自称是神的儿子,而以亵渎和图谋反叛凯撒的罪名诬告祂。他们给耶稣穿上紫袍(约19:2)、戴上荆棘冠,又多方对祂侮辱(太26:67;可14:65)。

恶者扎了弥赛亚的手和脚;诗22:11-18。

基督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;赛53:7。

耶稣预言自己的受难;太20:18-19。

描述基督被钉十字架的情形;太27:22-50(可15:22-37;路23:26-46;约19:17-30)。

尼腓在异象中看到神的羔羊被钉在十字架上;腓一11:33。

尼腓述说基督受难及被钉十字架的情形;腓一19:9-14。

雅各述说以色列圣者做事工及被钉十字架的情形;腓二6:9。

出现在美洲的风暴、地震、火灾和旋风,证实基督已于耶路撒冷被钉十字架;腓三8。

我是被钉十字架的耶稣;教约45:51-52。

基督在灵监的诸灵当中传道,只限于在祂死亡到祂复活之间的那段时间;教约138:27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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